2007-05-11

为了规范我国的支付清算组织的,《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》(简称“办法”)规定,这里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注册资本最底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,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注册资本最底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,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注册资本最底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,除在注册资金上进行限制外,审查批准,发放发放执照也将是规范企业从事电子支付相关业务强有力的武器。

这个牌照牵动着每一个支付企业,如果拿到了牌照就等于拥有了分享整个中国支付市场的通行证,没有拿到的支付企业或者关门,或者被兼并被购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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